关于印发若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若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
若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州党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若羌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巴党办字〔2016〕85号)文件,设立若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若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取消和划出的职责
1.取消已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若羌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等职责划给若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划入和加强的职责
1.将原若羌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整合划入若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加强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加强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培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配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若羌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四)负责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社区医生、计划生育专干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与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害事件。
(八)研究和完善全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经常性检查及年终考核,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国家、自治区、自治州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考核。统筹管理本系统各类资金,负责本系统及财务直管单位预决算、资产和内部审计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众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一)组织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与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
(十三)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五)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六)根据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中医、民族医与本医相结合的管理工作。
(十七)承担全县爱国卫生、艾滋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医疗保健等工作,以及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若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置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广电、会务、保密、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议案提案、政务公开、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绩效考核、来信来访、维护稳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起草全局性、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援疆干部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统筹管理本系统资源配置和各类资金,负责本系统及财务直管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推动行业基层党建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科教宣传股
负责法制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发展、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规划;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普法宣传、政策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培训、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三)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流动人口卫生规划;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镇、社区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流动人口卫生政策落实工作;组织实施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作;指导开展妇幼保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防止、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根据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办若羌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报告;组织协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实施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负责突发或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救治和应急措施;负责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四)医政医管和中医民族医与基本药物管理股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参与药品、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负责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医疗管理、行风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组织实施公立医院改革,配合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工作;承担若羌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中医民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民族医药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民族医业务;监督实施中医民族医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开展中医民族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项目;组织开展中医、民族医与西医相结合的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以及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遴选、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指导医疗机构药物临床应用及安全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害事件。
(五)计划生育管理和基层计生与家庭发展股
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和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指导计划生育服务技术推广工作;指导督促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避孕药具不良反应情况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承办若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基层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数据统计工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贯彻落实出生人口性别平衡政策,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六)综合监督和考核督导与统计信息股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组织查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研究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其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经常性检查和年终考核;指导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测工作,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负责信息化建设与统计工作;指导督促基层计划生育网络建设。
四、人员编制
若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五、其他事项
(一)指导若羌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与若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若羌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三)事业单位调整。将原若羌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若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若羌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中共若羌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