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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若羌红枣进一步提质增效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0日 浏览次数: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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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曼党工委、管委会,罗布泊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若羌红枣进一步提质增效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若羌县委办公室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2月17日

若羌红枣进一步提质增效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州十届二次及县委十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确保若羌红枣提质增效和农牧民群众持续增收,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坚持不懈地优品质、拓市场,以生产有机红枣推进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现阶段若羌红枣提质增效工作的重要性

若羌红枣提质增效,事关我县红枣产业可持续发展,事关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大局。当前,随着疆内外红枣面积不断扩大、产量不断增加,市场供大于求,品质日趋同质化。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红枣提质增效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把红枣提质增效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红枣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建设中国最优红枣基地为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领导重视、宣传培训、基地建设、病虫害防治、田间管护、市场流通等环节入手,多管齐下,坚定不移地抓好红枣提质增效工作。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形成完善的若羌红枣质量保障体系,积极引导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枣农从以往的重“产量”向优“品质”转变。确保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三、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若羌红枣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宋学斌 县委书记

副组长: 艾山江?阿不都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姜 华 县政协主席

朱新峰 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简小东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罗布泊地区党工委书记

阿里木?艾山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艾尔肯?达曼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宋振军 县委农办主任

陈元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伊力江?买买提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委书记

范红毅 县财政局局长

吴国良 县商务和信息化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国资委主任

李占宏 县农业局局长

何 易 县林业局局长

陈建军 县畜牧兽医党工委书记

县红枣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县市场管理局局长

罗天鹏 县农业局主任科员、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局长

张志国 县农经局局长

姚晓涛 县供销社主任、红枣管理协会会长

王宝文 县科协主席

李志伟 县气象局局长

王 毅 铁干里克镇党委书记

王伦青 吾塔木乡党委书记

石国海 瓦石峡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新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艾尔肯?达曼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若羌红枣提质增效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提质增效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把抓红枣提质增效建设纳入本乡镇、各村委会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到人、管用、有效的工作措施,保质保量地完成。县农业局、林业局、红枣科技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大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力度,全力以赴地保证提质增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培训

1.大力开展若羌红枣提质增效宣传活动。各涉农部门要会同新闻宣传部门通过电视媒体、设立宣传专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懂得红枣产品质量与市场、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增强枣农对红枣提质增效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2.创新培训方式,突出培训重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科技之冬”、“科技下乡”“农民夜校”“基层干部大轮训”等科普活动,大力开展红枣简约化种植管理技术宣传活动,县电视台开设若羌红枣提质增效专栏节目,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选树一批效果明显、带动示范作用强的枣农,重点宣传报道。

(三)加强红枣地外包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红枣地承包流转行为

1. 在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登记颁证确权的基础上,实行土地承包合同审查备案制度,凡是流转或对外承包的土地须经村委会、乡农经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经部门审查备案。

2. 鼓励支持农民自己种植红枣。

3. 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枣树地承包期,县农经部门印制规范的承包合同,将增施有机肥,过度环剥和限制使用红枣违禁药品等短期行为纳入承包合同进行刚性约束,各乡镇对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对执行不到位的可终止合同。

4. 积极探索枣农和承包者的利益分享、风险共担新机制。

(四)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

1. 加大标准化示范推广建设。

(1)县林业局、红枣科技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红枣简约化的栽培技术规程。

(2)乡镇、村领导、林业、农业、红枣科技服务中心及每一位科技人员都要按照简约化栽培技术要求建立红枣科技示范园,各乡镇不少于1000亩(进行技术改造过后的基本农田),每个技术员不少于50亩。将该项工作纳入本乡镇、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同时与职称评定聘用挂钩。

(3)积极发挥林果种植企业、大户的土地规模化和管理示范化优势,鼓励种植企业和大户先行先试,扩大示范引领效果。

2. 每年春秋两季持续开展石硫合剂喷洒活动。

3. 积极推广安装杀虫灯、黄板等物理病虫害防治技术。对基本农户安装杀虫灯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每套总价格的20%补贴(含2016年);对种植大户2017年新安装杀虫灯的,给予每套总价格的10%补贴。

4. 严格落实每年7月15日至红枣采摘期前严禁枣农私自进入枣树地喷施药物的行为。发挥村民自治作用,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将不按规定私自喷施药物处罚5000—20000元纳入“村规民约”进行约束,对举报者经查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严厉打击使用、销售红枣违禁药品的行为,是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取消其享受此文件的全部优惠政策。

5. 大力开展增施有机肥活动。

(1)县供销社组织采购优质有机肥,满足枣农施肥需求。

(2)提倡增施农家肥、生物有机肥、生物菌肥和绿肥翻种,对于绿肥(苦豆子、豆科类)翻种的,经农业部门验收后,给予种子补贴。对于5亩地以上的基本农户亩均施农家肥达到4吨,并经林业部门验收后,给予每亩/50公斤的油渣奖励。

(3)各乡镇广泛开展增施有机肥评优评先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增施有机施肥、农家肥的热潮。

6. 引导基本农户进行枣树常规化种植管理,合理间伐枣树改善枣树通风透光,减少病虫害发生。县林业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乡镇、村委会按照村民申报、技术员指导的原则,引导枣农逐步向4×2(每亩80—85棵)、4×3(每亩55—60棵)模式进行间伐,经林业部门验收后每亩分别给予200元、300元的奖励。

7. 奖励处罚。县委、县人民政府将对每一项工作进行阶段性考核,考核按一、二、三排名,对于每一项工作完成第一名的奖励5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

(五)支持和鼓励企业、合作社发展

1.推进红枣基地建设。

(1)支持枣农将枣树地向红枣企业、合作社流转或承包。

(2)鼓励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将农民枣园作为第一生产车间,实行有机化生产。

(3)发挥红枣企业、合作社的主体作用,推进绿色、有机红枣生产基地认证、出口注册果园登记申报,对取得有机红枣生产基地、出口注册果园认证的,1000亩以内的每亩奖励20元;2000亩以内的奖励5000元;5000亩以上的奖励1万元。

(4)企业、合作社与基本农户实行订单农业(年初签订收购合同实行备案,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优质优价优先收购),经农业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亩给予100元的奖励支持。

2.培育和扶持企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1)县域内各红枣企业、合作社增设备、扩产能,加工收购若羌红枣(凭收购票据兑现),给予1年的贷款贴息支持。

(2)新建50吨以上红枣冷藏保鲜库的企业、合作社,给予2万元/座的补贴支持;新建烘干房的企业、合作社,给予1万元/座的补贴支持(对于2016年已经建成的,按照原政策支持)。

(3)鼓励和支持企业、合作社参加国内外各类产品推介展销活动,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参加国家部委、自治区厅局以上组织的展销活动,给予每次1万元的奖励支持。

(4)鼓励企业、合作社加快新产品研发及精深加工,对红枣新产品研发及精深加工后投放市场实现销售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企业、合作社,给予1万元/年的补贴支持。

3.鼓励在若羌注册的企业、合作社面向国内一二线城市拓展若羌红枣专营店。年收购销售若羌红枣达到50吨以上的若羌红枣专营店,经农业部门验收后给予2万元/个/年的奖励;销售量达到100吨以上的,经验收后给予5万元/个/年的奖励;域外企业收购销售若羌红枣达到100吨以上并建立若羌红枣专营店的,经农业部门验收后按照每100吨1万元/年给予奖励。

4. 积极推行二维码标识流通制度。全面推行红枣产品溯源体系建设,企业每用1标给予0.1元的奖励。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包装,发挥218、315两个卡点作用,县域红枣(散枣)全部采用“若羌红枣”管理协会的统一包装箱出境。县工商局、红枣管理协会要积极探索维权打假有效方式,持续开展若羌红枣网上网下维权打假活动。

(六)加快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

1. 县农业局、林业局、市场管理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继续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若羌县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若党办发〔2016〕53号)文件执行,加快创建步伐,确保在2019年顺利通过国家认监委达标验收。

2. 加强国有资产红枣地的管理。对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红枣地,县国资委要按照创建全国有机产品示范县要求,督促本区域的红枣园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有机生产,对实行标准化有机生产的种植户,可适当降低10—20%的承包费。

五、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各责任单位党政领导要按照各自分工,全面组织协调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各项任务目标的实施。

(二)县农业、林业、财政、市场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考核验收、补贴、奖励细则,并严格执行。县纪检监察和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奖励补助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严禁虚报冒领套取奖励补贴资金,确保补奖资金发挥作用,效益最大化。

(四)若羌红枣进一步提质增效实施意见,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红枣提质增效的重点工作,要增加绩效考核的比重,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并与干部提拔、任用、考核挂钩。对于工作滞后,进展缓慢的,将依纪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县委、政府将不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若羌红枣产业相关优惠政策以此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