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若羌微信平台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网上办事>办事指南>面向企业>详细内容

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房屋拆迁暂停办理有关事项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4日 浏览次数:281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受理部门:若羌县建设局 
联系电话:7102215 
联系地址:若羌县胜利路
 

办事程序: 
  受理→资料审核→核准签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房屋拆迁暂停办理有关事项通知 
  
申报资料: 
  1、房屋拆迁申请表(附:被拆房屋清单);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5、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附:安置房源申报表); 
  6、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7、拆迁委托合同; 
  8、房屋拆迁红线图(一式十份); 
  9、被拆迁地段用于同类商品房建设的,建设单位需出具被拆迁人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承诺书。 
(其中第5点规定的拆迁方案中应当明确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用房和临时周转用房的座落地点、数量及交房时间等内容。第6点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按照拆迁预算的百分之八十确认、专户储存,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可以折价计入;不足部分由拆迁人在与被拆迁人签约前补足。) 
注:1、提交资料时须随带原件,经查验核对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用。 
  2、提交资料的复印件须用A4、A3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