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近日,若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就2018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支宏生对2018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党组书记热西提·吾斯曼重点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讲评,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对第二季度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检察院党组从四个方面较好履行了“主体责任”。一是立场坚定,严格遵守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履行了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强化教育,注重预防,筑牢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会议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自治州纪委十届三次和若羌县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等方面进行了讲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不足:一是党员干部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但政治敏锐性仍需增强;二是党员干部能立足岗位铆劲发力,但政治思想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党员干部能奉公守法廉洁自律,但日常作风纪律仍需加强;四是强化党员干部廉政纪律教育方式上,还需进一步加大创新。
最后,会议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增意识,强责任,坚定维护党的领导;三是抓党建,促业务,进一步增强组织的核心战斗力;四是严纪律,纯作风,营造廉洁从政的干事氛围;五是强教育,注预防,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土壤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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