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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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申领所需资料及程序
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到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所需资料:
(1)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四张一寸照片、存放档案回执单(尉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存放档案);
(3)本人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手册及县工商银行的银行卡;
办理程序:
(1)失业人员携带以上资料在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中心领取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一式二份),由中心审核享受待遇后盖章;
(2)按单位隶属关系到尉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3)持审批表和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中心失业保险金待遇审核柜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待遇
(1)失业金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失业金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可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失业金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可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失业金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可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失业金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6年的,可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6)缴费时间满6年和6年以上的,每满1年,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7) 失业金领取的前12个月每月享受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60%(2005年为320元×60%=192元),12个月以后每月享受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55%(2005年为320元×55%=176元),以上标准将随最低工资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服务承诺:核发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服务承诺。即时审核办理有关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失业金当月办理次月起发放。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医疗补助金办理程序及标准
办理程序: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同时享受医疗补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
报销标准:
(1)按照自治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8%缴纳医疗保险费。
以上领取标准的依据是本人当月领取的失业金标准,若遇国家调整失业金标准,上述报销金额也将随之调整。
服务承诺:
医疗补助金按月随同失业金发放同时代缴。
受理部门:若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
联系电话:7103001
联系地址:若羌县胜利路
办理流程:
1、提交有关材料。
2、进行实地调查。
3、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
4、下达有关待遇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