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聘任校长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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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法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二条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第二十三条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件聘任校长,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办理程序:
(1)申报聘任校长的报告;
(2)审查资格;
(3)聘任校长批复。
·申请条件:
民办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件聘任校长,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校长的任职条件:师范类院校毕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管理经历,可以任校长职务。
附相关的个人简历。
·申报材料:
(1)申报聘任校长的报告;
(2)学历证书;
(3)校长上岗证书;
(4)校长工作、学习简历;
(5)工作业绩。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部门:若羌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996-7100438
地址:若羌县城西新区
递交申请,部门受理,聘任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