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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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中发【2011】3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暂行办法〉》(新军转【2003】1号)
申请条件:
- 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
- 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 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单能够适应单方工作的
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 年龄超过50周岁的
- 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 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坚持工作的
- 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 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 被开除党籍或者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 因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安置地点:
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市场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部队与主管部门意见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受理部门:若羌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若羌县团结路
联系电话:7102351
办理流程:
1、提交有关材料。
2、进行实地调查。
3、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
4、下达有关待遇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