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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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第十六条第三款;《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三条。
申办对象:所有具备矿产资源合法开采权的企业和个人
审批条件:1、采矿登记申请资料齐全;2、采矿权无争议。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4、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5、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6、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1)国务院第150号令《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2)国务院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标准为每平方公里第年1000元。
若羌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
联系电话:0996-7102053
联系地址:若羌县文化路
递交申请,部门受理,审批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