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临时征占用林地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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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78号令)第十七条
·申办对象:
国有企(事)业单位、部门等。
·办理条件:
项目批准文件
·审批程序:
办理临时征占用林地的单位,到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征占用林地申请表,逐级上报审批。
·办理时期:
15天(州本级审批)
·需要提交的材料:
用地单位填写的《使用林地申请表》;项目批准文件;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林权证);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用地单位与被占用、征用林地单位签订的林木、林地补偿协议。
·申请书格式:
有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综字[2002]73号文件有关条款和新计价房字[2001]500号文件。
受理部门:若羌县林业局
联系电话:7102440
办理流程:
1、提交有关材料。
2、进行实地调查。
3、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
4、下达有关待遇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