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口集中区熔化或者焚烧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批准
- 办事指南
- 办理机构
- 流程图示
- 表格下载
- 常见问题
(一)办理事项名称
人口集中区熔化或者焚烧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批准
(二)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
(三)申办对象
在人口集中的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确需融化或者焚烧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
(四)办理条件
根据实际核查情况而定;
(五)审批程序
①.需要确需融化或者焚烧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单位提出申请;
②.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产生恶臭气体物质的种类名称、数量
③.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核查、踏勘;
④.根据核查做出批复;
(六)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
(七)需要提交的材料
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产生恶臭气体物质的种类名称、数量
(八)申请书格式:有或无
有;
(九)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该事项不收费;
受理部门:若羌县环保局
联系电话:7105556
联系地址:若羌县胜利路
①.需要确需融化或者焚烧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单位提出申请;
②.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产生恶臭气体物质的种类名称、数量
③.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核查、踏勘;
④.根据核查做出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