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 |||
信件标题: | 工伤认定 | ||
来信人: | 莫** | 来信日期: | 2018-04-02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 我公司员工2017年3月份在工作期间不慎摔伤,后经我公司垫付医药费治疗,于2017年4月出院,我公司已将员工相关病例提交至县劳动监察大队,至今关于我们这名员工工伤认定一事一直也没有认定下来,期间多次与县劳动监察大队交涉得到的答复都是正在处理,已报上级申请,我想问问一个工伤认定需要办理一年多吗?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工伤认定赔付,如果因为时效过了造成我们拿不到赔付,又该怎么办? |
办理情况 | |
办理进度 |
莫女士: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应的工伤认定的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我们已下达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登记号05024号),现经核实,申请人基本上已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近日即可进行入受理程序,并及时进行双方送达。 承办单位:若羌县人社局;承办人:艾力?马木提;联系电话:13119968808 处理单位:若羌县政府
处理时间:2018-04-13 处理状态:处理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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